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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5月20日

这个时候,请不要......

前因:小米发来一个一个所谓神舟老总的纸条,要求那些没有捐款过的“人渣”自动请辞,由此展开......(蓝色是我说的;红色是小米说的)
 
1.     这位老总怎么知道自己的员工没有捐钱?
--- 怎么不知道,我们公司每位员工的捐款都有详细的纪录,这是对捐款人最起码的尊重
――难道我非要在公司捐钱,才算是有人性?我通过别的渠道捐没捐钱,你怎么知道?何况我个人还始终认为,记录无可厚非但是公布捐款人姓名和捐款金额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,也是不合理的。而且匿名的比所谓公布捐款姓名和金额的才比较崇高的吧~
 
2.     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,严格意义上说,凭这个原因开除员工,是违法行为
个人向来不苟同这种因为自己捐了钱,就苛责每个人都要捐钱的行为……
--- 且不说我只是一低级职员,尚且知道这一行径将在法律上构成的争议,身为大企业的董事,还不如我不成?这样,我只会愈发的敬佩他为了民族大义,在明知后果的前提下,毅然扛起的道德旗帜
此外,神州电脑的老总没有强迫任何人捐款,只是要求没有捐款的人自动请辞,如果他说“如果不捐款的话,将被解雇”,这才是强迫
我也不会强迫任何人捐款,我没有这个资格和能力,只想问一句,家里遭灾了吗?房子塌了吗?亲人遇难了吗?一无所有了吗?如果是,我会给你捐款,如果您碰巧是我的朋友,我会把我现在银行里仅存的1万3千都给你!如果不是,那么请求您掏出一顿饭钱,捐给血脉相连的正在经历苦难的手足同胞

――虽然他没有强迫,但是他给了对方无形的压力。我还是那句话,一个人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来捐款?仅仅是因为捐款了就成为道德的卫士了?一个人可以这样做,并不代表有资格、有立场要求别人也这样做。捐了不代表自己就是“好人”;不捐或者捐了少了也不能说明这就是个“坏人”。
但是,现在却有很多人都不这么觉得,甚至把捐款作为炫耀攀比的资本和评判谁是“兄弟”谁是“阶级敌人”的标准。所以当我听到或看到有人在苛责刘德华才捐了这么点的时候,有人在用崇拜的目光仰望台塑的时候,有人在大呼“富人在哪里”的时候,我就觉得这是否也体现了某种心理上的狭隘?
一句话: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,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!——这是一样的道理。
PS:我对一些捐款的看法
1. 郴州市政府捐款500万
一个市政府,财政收入就是人民的税收,它有什么资格随便动用这么大一笔政府资金?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吗?
同理,美国才捐了50万美金,比起我们的动辄几千万几千万的国际援助,人家的制度是不是更加合理?更加完善?
再同理,上市大公司的捐款金额比不上那些私企,自己的钱想拿出多少就拿出多少;他们要考虑到各股东的利益,要董事会讨论决定,这和国家/政府的捐款不也一样?
2. 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分别捐1000万;此外中石油另捐成品油10万吨
我也有我自己的狭隘。不要跟我说他们也要开董事会!不做解释!对他们,少TMD给我废话,拿钱!